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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管道管理运营情况中的不足
    发布日期:2019-12-03

    一、管道完整性管理尚未纳入法规要求,整体实施水平较低
      管道完整性管理是一种通过日常检测、评价等方式识别管道本体缺陷和管道风险,在隐患尚未发展成事故前就将其的管理模式,强调整个运行期全过程调动全部因素来提升管道性,并通过信息反馈、持续完善的方式达到管道运行的目的。国内虽然在《生产法》、《石油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求对油气管道进行预防式管理,但还没有明确规定各管道开展完整性管理,与相比存在差距,而美国HR3609《管道改进法》则明确要求各管道管件公司在高后果区开展完整性管理。我国部分不锈钢管件管道引入了完整性管理理念,深入其技术内容并制定相应标准,取得了显著效果。当前很多管道管件公司已经认识到管道完整性管理的价值及其重要性,并积准备开展完整性管理,但由于完整性管理缺少标准的指导,亦未形成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要求,导致我国管道完整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水平较低,在役管道事故率相对较高。
      二、管道应急基础信息共享缺失,公众及相关部门应急意识有待提升
      我国虽然在应急管理方面基本建立了以宪法为依据,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应急相关法律法规60多部,但存在的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等问题,同时公众对管道的保护和事故应急意识也有待提升。此外,国内不锈钢弯头管道管理缺少管道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等技术基础,例如,没有或区域管道地图系统和事故数据库,缺少管道管理所需的各种数据,、企业和民众无法使用管道位置信息等,不利于管理与应急处置。
      三、管道运营管理体系和执行效果参差不齐,缺少资质要求,影响管道管理水平
      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制定和实施均依赖于执行人的素质,如果标准本身的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或标准的执行没有的制度,那么法规、标准和技术对生产管理的作用将大打折扣。因此,在提高对法规、标准、技术及体制等本身重要性的认识之外,还考虑到标准的“执行”和“人”的重要性,这一点对于技术性相对较强且以突出事故预防为目的的完整性管理来说为突出。
      虽然当前国内较大的管道管件公司大多搭建了较完备的HSE管理体系,但在本质方面的效果仍然存在差异,在管道管理人员资质认证和培训等方面与相比还存在的差距。例如,我国目前只对不锈钢三通管道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了规定,缺少资质管理的相关技术标准,美国API、ASME均明确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周期和内容,我国则缺乏此类规定。